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朝代:先秦 作者:佚名 诗词:《击鼓》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参考翻译
- 译文及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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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击鼓的声音震响(耳旁),兵将奋勇操练。(人们)留在国内筑漕城,只有我向南方行去。
跟随孙子仲,平定陈、宋(两国)。不允许我回家,(使我)忧心忡忡。
于是人在哪里?于是马跑失在哪里?到哪里去寻找它?在山间林下。
生死聚散,我曾经对你说(过)。拉着你的手,和你一起老去。
唉,太久。让我无法(与你)相会。唉,太遥远,让我的誓言不能履行。注释
⑴镗:鼓声。其镗,即“镗镗”。明 陈继儒《大司马节寰袁公(袁可立)家庙记》:“喤喤考钟,坎坎击鼓。”
⑵踊跃:双声连绵词,犹言鼓舞。兵:武器,刀枪之类。
⑶土国:在国都服役。漕:地名。
⑷孙子仲:即公孙文仲,字子仲,邶国将领。
⑸平:和也,和二国之好。谓救陈以调和陈宋关系。陈、宋:诸侯国名。
⑹不我以归:即不以我归,有家不让回。
⑺有忡:忡忡。
⑻爰(yuán):本发声词,犹言“于是”。丧:丧失,此处言跑失。爰居爰处?爰丧其马:有不还者,有亡其马者。
⑼于以:于何。
⑽契阔:聚散。契,合;阔,离。
⑾成说:成言也犹言誓约。
⑿于嗟:即“吁嗟”,犹言今之哎哟。
⒀活:借为“佸”,相会。
⒁洵:远。
⒂信:一说古伸字,志不得伸。一说誓约有信。
- 译文及注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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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击起战鼓咚咚响,士兵踊跃练武忙。有的修路筑城墙,我独从军到南方。
跟随统领孙子仲,联合盟国陈与宋。不愿让我回卫国,致使我心忧忡忡。
何处可歇何处停?跑了战马何处寻?一路追踪何处找?不料它已入森林。
一同生死不分离,我们早已立誓言。让我握住你的手,同生共死上战场。
只怕你我此分离,没有缘分相会和。只怕你我此分离,无法坚定守信约。注释
⑴镗:鼓声。其镗,即“镗镗”。
⑵踊跃:双声连绵词,犹言鼓舞。兵:武器,刀枪之类。
⑶土国城漕:土:挖土。城:修城。国:指都城。漕:卫国的城市。
⑷孙子仲:即公孙文仲,字子仲,邶国将领。
⑸平:平定两国纠纷。谓救陈以调和陈宋关系。陈、宋:诸侯国名。
⑹不我以归:是不以我归的倒装,有家不让回。
⑺有忡:忡忡,忧虑不安的样子。
⑻爰(yuán):哪里。丧:丧失,此处言跑失。爰居爰处?爰丧其马:哪里可以住,我的马丢在那里。
⑼于以:在哪里。
⑽契阔:聚散、离合的意思。契,合;阔,离。
⑾成说(yuè):约定、成议、盟约。
⑿于嗟:叹词。
⒀活:借为“佸”,相会。
⒁洵:久远。
⒂信:守信,守约。
参考赏析
- 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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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典型的战争诗。诗人以袒露自身与主流意识的背离,宣泄自己对战争的抵触情绪。作品在对人类战争本相的透视中,呼唤的是对个体生命具体存在的尊重和生活细节幸福的获得。这种来自心灵深处真实而朴素的歌唱,是对人之存在的最具人文关 怀的阐释,是先民们为后世的文学作品树立起的一座人性高标。
《毛诗序》云:“《击鼓》,怨州吁也。”郑笺以《左传·隐公四年》州吁伐郑之事实之。姚际恒《诗经通论》以为“与经不合者六”,此实乃《春秋·宣公十二年》“宋师伐陈,卫人救陈”之事,在卫穆公时。今以为姚说较《毛序》为合理,姑从姚氏。
第一章总言卫人救陈,平陈宋之难,叙卫人之怨。结云“我独南行”者,诗本以抒写个人愤懑为主,这是全诗的线索。诗的第三句言“土国城漕”者,《鄘风·定之方中》毛诗序云:“卫为狄所灭,东徙渡河,野居漕邑,齐桓公攘夷狄而封之。文公徙居楚丘,始建城市而营宫室。”文公营楚丘,这就是诗所谓“土国”,到了穆公,又为漕邑筑城,故诗又曰“城漕”。“土国城漕”虽然也是劳役,犹在国境以内,南行救陈,其艰苦就更甚了。
第二章“从孙子仲,平陈与宋”,承“我独南行”为说。假使南行不久即返,犹之可也。诗之末两句云“不我以归,忧心有忡”,叙事更向前推进,如芭蕉剥心,使人酸鼻。
第三章写安家失马,似乎是题外插曲,其实文心最细。《庄子》说:“犹系马而驰也。”好马是不受羁束、爱驰骋的;征人是不愿久役、想归家的。这个细节,真写得映带人情。毛传解释一二句为:“有不还者,有亡其马者。”把“爰”解释为“或”,作为代词,则两句通叙营中他人。其实全诗皆抒诗人一己之情,所以四、五两章文情哀苦,更为动人。
第四章“死生契阔”,毛传以“契阔”为“勤苦”是错误的。黄生《义府》以为“契,合也;阔,离也;与死生对言”是正确的。至于如何解释全章诗义。四句为了把叶韵变成从AABB式,次序有颠倒,前人却未尝言及。今按此章的原意,次序应该是:
执子之手,与子成说;死生契阔,与子偕老。
这样诗的韵脚,就成为ABBA式了。本来“死生契阔,与子偕老”,是“成说”的内容,是分手时的信誓。诗为了以“阔”与“说”叶韵,“手”与“老”叶韵,韵脚更为紧凑,诗情更为激烈,所以作者把语句改为这一次序。
第五章“于嗟阔兮”的“阔”,就是上章“契阔”的“阔”。“不我活兮”的“活”,应该是上章“契阔”的“契”。所以“活”是“佸”的假借,“佸,会也。”“于嗟洵兮”的“洵”,应该是“远”的假借,所以指的是“契阔”的“阔”。“不我信兮”的“信”,应该是“信誓旦旦”的“信誓”,承上章“成说”而言的。两章互相紧扣,一丝不漏。
“怨”是《击鼓》一诗的总体格调与思想倾向。从正面言,诗人怨战争的降临,怨征役无归期,怨战争中与己息息相关的点滴幸福的缺失,甚至整个生命的丢失。从反面言,诗作在个体心理,行为与集 体要求的不断背离中,在个体生命存在与国家战事的不断抗衡中,在小我的真实幸福对战争的残酷的不断颠覆中,流显出一份从心底而来的厌战情绪。这一腔激烈的厌战之言,要争取的是对个体生命存在的尊重,是生活细节中的切实幸福。
-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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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首诗的背景有几种不同的说法。一种是鲁隐公四年(公元前719年),卫国公子州吁(前人亦称“卫州吁”)联合宋、陈、蔡三国伐郑。此说由《毛诗序》首倡:“《击鼓》,怨州吁也。”“卫州吁用兵暴乱,使公孙文仲将而平陈与宋,国人怨其勇而无礼也。”郑笺以《左传·隐公四年》州吁伐郑之事实之。鲁隐公四年(公元前719年)夏,卫联合陈、宋、蔡共同伐郑。许政伯认为是指同年秋,卫国再度伐郑,抢了郑国的庄稼。这两次战争间有兵士在陈、宋戍守(《诗探》)。另一种是清代姚际恒《诗经通论》提出的“鲁宣公十二年(公元前597年),卫穆公出兵救陈”说:“此乃卫穆公北清北之盟,求陈为宋所伐,平陈、宋之难,数兴军旅,其下怨之而作此诗也。”姚际恒以为《毛诗序》所说“与经不合者六”,此实乃《春秋·宣公十二年》“宋师伐陈,卫人救陈”而被晋所伐之事。清代学者方玉润《诗经原始》认为是“戍卒思归不得之诗也”。今人多以为姚说较为合理。不管是哪种背景,可以肯定的是:此诗反映了一个久戍不归的征夫的怨恨和思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