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古诗 > 青玉案(伤娉娉)

青玉案(伤娉娉)

朝代:宋代    作者:晁补之

发布时间:2017-03-24 03:12:00

彩云易散琉璃脆。念往事、心将碎。只合人间十三岁。百花开尽,丁香独自。结恨春风里。
小园幽槛经行地。恨春草佳名谩抛弃。簇蝶罗裙休将施,香残烛烬,微风触幔,仿佛娇颦是。

参考翻译

参考赏析

作者介绍

晁补之    晁补之(1053—1110年),北宋时期著名文学家。字无咎,号归来子,汉族,济州巨野(今属山东巨野县)人,为“苏门四学士”(另有北宋诗人黄庭坚、秦观、张耒)之一。

备案号:闽ICP备2021007274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