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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景让母

作者:冯梦龙

  【原文】

  唐李景让母郑氏,性严明。景让宦达,发已斑白,小有过,不免捶楚。其为浙西观察使,有牙将逆意,杖之而毙,军中愤怒,将为变。母闻之,出坐厅事,立景让于庭而责之曰:“天子付汝以方面,岂得以国家刑法为喜怒之资,而妄杀无罪,万一致一方不宁,岂唯上负朝廷,使垂老之母含羞入地,何以见汝之先人哉?”命左右褫其衣,将挞其背,将佐皆为之请,良久乃释,军中遂安。

  〔评〕按郑氏早寡,家贫子幼,母自教之。宅后墙陷,得钱盈船,母祝之曰:“吾闻无劳而获,身之灾也。天若矜我贫,则愿诸孤学问有成,此不敢取。”遽掩而筑之,盖妇人中有大见识者。景让弟景庄,老于场屋。每被黜,母辄挞景让。此事可笑,然景让终不肯属主司,曰:“朝廷取士,自有公道,岂可效人求关节乎?”其渐于义方深矣。

参考翻译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唐朝人李景让的母亲郑氏,是位个性严谨、处事明快的人。李景让显达时,已是发色斑白,但只要有一点小过错,仍会遭到母亲的鞭打。当李景让出任浙西观察使时,有位副将违反李景让的命令,李景让大怒之下,令人鞭打副将,没想到竟因此将副将打死。士兵们听说这件事,都感到愤恨不平,想发动兵变。李母得到消息后,就由后室走到厅堂坐下,要李景让站在庭下,责备他说:“天子交付给你军权重责,怎能以个人的喜怒而随意动用刑法,妄杀无罪之人,万一因此而导致变乱,你岂不是辜负朝廷厚恩,又使老母含羞入地,要我拿什么脸面去见你地下的祖先?”郑氏遂命左右剥去儿子的上衣,要鞭打他的脊背,左右副将都为李景让求情,过了许久,郑氏才答应原谅李景让一次,军中的情绪也得以平复。

评译

  郑氏很早开始守寡,家境贫穷,儿子年纪又小,郑氏亲自教导儿子。有一天,家中宅壁突然崩塌,在宅壁间竟然藏有大批钱财,郑氏祝祷上苍说:“我听说不劳而获会招致灾祸,上天若是可怜我身家穷困,请保佑我的儿子日后能学有所成,至于这笔钱财,我不敢动用。”于是仍将这笔钱财用土掩埋,这郑氏可说是位有见识的妇人。李景让的弟弟景庄,考一辈子试始终没有中。每次落榜,李母就鞭打景让,这事就显得李母的可笑。但李景让始终不肯派任弟弟官职,他说:“朝廷任官自有一定原则,我怎可失节学别人说呢?”这句话对标榜正义的人来说,实在值得深思。

注释
①李景让:唐时名臣,官至太子少保。
②方面:一方地区。
③矜:怜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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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赏析

作者介绍

冯梦龙    冯梦龙(1574-1646),明代文学家、戏曲家。字犹龙,又字子犹,号龙子犹、墨憨斋主人、顾曲散人、吴下词奴、姑苏词奴、前周柱史等。汉族,南直隶苏州府长洲县(今江苏省苏州市)人,出身士大夫家庭。兄梦桂,善画。弟梦熊,太学生,曾从冯梦龙治《春秋》,有诗传世。他们兄弟三人并称“吴下三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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