坎下乾上
作者:卜商
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凶。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彖曰:訟上剛下險,險而健訟,訟有孚,窒惕,中吉。剛來而得中也,終凶。訟不可成也。利見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淵也。
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剛,能盡物之情也。訟之者,其昧於先乎,兩其情,則上剛而下險,兼其象,則中心險而行健,得無訟乎。訟之所由興於二也,内剛險也。居中理可信也,不中塞也,上健可懼也。直可申也,故中吉。人不與訟也,故終凶。大人志尚中正者,利而見之辨也。陷于下矣,又好爭焉,故可涉于險也。
象曰:天與水違,行訟君子,以作事謀始。
相違而與處事,訟之象也。君子見其未著,防其未形,則逺訟也。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象曰:不永所事,訟不可長也。雖小有言,其辨明也。
柔非勇於訟也,上迫而至訟。訟初有言,辨明而通,其志不長,其訟得於終吉之道也。訟之長,凶之咎也。其吉於初已乎。
九二,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象曰:不克訟,歸逋,竄也。自下訟上,患至掇也。
為下訟上,訟可得乎,自貽其患也。不可而退,還竄其邑,自守其寡,不敢上敵,猶無眚也。
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或從王事,无成。象曰:食舊德,從上吉也。
處下之上,從乎剛陽,而訟通矣,食其德矣。乘剛而待之,危也。從上得附,故終吉矣。夫以柔附上,非聽其訟亦,為上忤矣。故至有命,則行之不敢自成也。夫不爭於外者,善矣夫。
九四,不克訟,復即命渝,安貞吉。象曰:復即命,渝安貞,不失也。
三柔附我,故我不能敵,初之訟也。以就三之命,變其訟之應也。安貞而吉,何所失哉。
九五,訟元吉。象曰:訟元吉,以中正也。
中正上行,雖訟而吉大也。
上九,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象曰:以訟受服,亦不足敬也。
剛居訟,終能訟而得其終也。專攻得其非,上或賞也。三脱其服,象褫疾也。
参考翻译
参考赏析
作者介绍
卜(bǔ)商(前507年—?):字子夏,尊称“卜子”或“卜子夏”。汉族,中国春秋末年晋国温地(今河南温县)人,一说卫国人,“孔门十哲”之一,七十二贤之一,受儒教祭祀。现在,山东省巨野县有其嫡系后裔。性格阴郁,勇武,为人“好与贤己者处”。以“文学”著称,曾为莒父宰。提出过“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的思想,还主张做官要先取信于民,然后才能使其效劳。后来孔子丧,孔门乱,子夏到魏国西河教学。李悝、吴起都是他的弟子,魏文侯尊以为师。宋人疑之,《诗》、《春秋》等书,均是由他所授。在孔门弟子中,子夏并不象颜回、曾参辈那样恪守孔子之道。他是一位具有独创性因而颇具有异端倾向的思想家。他关注的问题已不是“克己复礼”(复兴周礼),而是与时俱进的当世之政。因此,子夏发展出一套偏离儒家正统政治观点的政治及历史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