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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湝 杨津

作者:冯梦龙

  【原文】

  北齐任城王湝领并州刺史,有妇人临汾水浣衣,有乘马行人换其新靴,驰而去。妇人持故靴诣州言之,湝乃召居城诸妪,以靴示之。(边批:如妪多安得尽召?悬靴为招可也。)绐云:“有乘马人于路被贼劫害,遗此靴焉,得无亲族乎?”一妪抚膺哭曰:“儿昨着此靴向妻家也。”捕而获之,时称明察。

  杨津为岐州刺史,有武功人赍绢三匹,去城十里为贼所劫。时有使者驰驿而至,被劫人因以告之。使者到州以状白津,津乃下教云:“有人着某色衣,乘某色马,在城东十里被杀,不知姓名,若有家人,可速收视。”有一老母行哭而出,云是己子。于是遣骑追收,并绢俱获,自是合境畏服。

参考翻译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北齐时任城王高湝担任并州刺史,有位妇人在汾水边洗衣时,被一位骑马而过的路人换穿了她正要刷洗的一双新靴子。那位路人留下旧靴后,骑马扬长而去。妇人于是拿着这双旧靴告官。高湝招来城中的老妇人,拿出那双旧靴要她们辨认(边批:如果老妇人多怎么可能都召来?把靴子挂在外面招领就可以了),接着骗她们说:“有位骑马的过客,在路上遭抢遇害,尸首难以辨认,只留下这双靴子,你们中间可有谁认识这靴子的主人?”一名老妇捂着胸哭道:“我的儿子昨天就是穿着这双靴子到他妻子家去的呀!”高湝立即命人将其子追捕到案,当时人称高湝明察秋毫。

  北魏杨津担任岐州刺史时,有一名带着三匹绢的武功人在离城十里处遭人打劫,当时正有一名朝廷使者骑着快马经过,遭抢的商人便一口咬定这个使者是劫匪。使者到官府后将事情经过告诉杨津,杨津于是命人贴出告示说:“有人穿某色衣服,骑着某色马,在城东十里处被人杀害,由于不知死者姓名,若有谁亲友中符合以上特征者,可尽速至官府指认。”有位老太太哭着从人群中走出来,说死者是她的儿子,于是杨津便派官兵前去追捕,结果人赃俱获,从此全境再无盗贼。

注释
①绐:假称。
②武功:地名,在今陕西。
③白: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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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赏析

作者介绍

冯梦龙    冯梦龙(1574-1646),明代文学家、戏曲家。字犹龙,又字子犹,号龙子犹、墨憨斋主人、顾曲散人、吴下词奴、姑苏词奴、前周柱史等。汉族,南直隶苏州府长洲县(今江苏省苏州市)人,出身士大夫家庭。兄梦桂,善画。弟梦熊,太学生,曾从冯梦龙治《春秋》,有诗传世。他们兄弟三人并称“吴下三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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