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公 孔子
作者:冯梦龙
【原文】
太公望封于齐。齐有华士者,义不臣天子,不友诸侯,人称其贤。太公使人召之三,不至;命诛之。周公曰:“此人齐之高士,奈何诛之?”太公曰:“夫不臣天子,不友诸侯,望犹得臣而友之乎?望不得臣而友之,是弃民也;召之三不至,是逆民也。而旌之以为教首,使一国效之,望谁与为君乎?”
少正卯与孔子同时。孔子之门人三盈三虚。孔子为大司寇,戮之于两观之下。子贡进曰:“夫少正卯,鲁之闻人。夫子诛之,得无失乎?”孔子曰:“人有恶者五,而盗窃不与焉:一曰心达而险,二曰行僻而坚,三曰言伪而辩,四曰记丑而博,五曰顺非而泽。此五者,有一于此,则不免于君子之诛,而少正卯兼之。此小人之桀雄也,不可以不诛也。”
〔评〕齐所以无惰民,所以终不为弱国。韩非《五蠹》之论本此。
小人无过人之才,则不足以乱国。然使小人有才而肯受君子之驾驭,则又未尝无济于国,而君子亦必不概摈之矣。少正卯能煽惑孔门之弟子,直欲掩孔子而上之,可与同朝共事乎?孔子下狠手,不但为一时辩言乱政故,盖为后世以学术杀人者立防。
华士虚名而无用,少正卯似大有用而实不可用。壬人佥士,凡明主能诛之;闻人高士,非大圣人不知其当诛也。唐萧瑀好奉佛,太宗令出家。玄宗开元六年,河南参军郑铣阳、丞郭仙舟投匦献诗。敕曰:“观其文理,乃崇道教,于时用不切事情,宜各从所好。”罢官度为道士。此等作用,亦与圣人暗合。如使佞佛者尽令出家,谄道者即为道士,则士大夫攻乎异端者息矣。
参考翻译
- 译文及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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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太公望被周武王封于齐这个地方。齐国有个叫做华士的人,他以不为天子之臣,不为诸侯之友作为自己立身处世的宗旨,人们都称赞他的旷达贤明。太公望派人请了他三次他都不肯来,于是就派人把他杀了。周公于是问太公说:“华士是齐国的一位高士,为什么杀了他呢?”太公望说:“这样一个不做天子之臣,不做诸侯之友的人,我吕望还能以其为臣,与之交友吗?我吕望都无法臣服、难以结交的人,就一定是不可教训而应该要抛弃的人;召他三次而不来,就是叛逆之民。如果为此反而要表彰他,让他成为全国百姓效法的榜样,那还要我这个当国君的有什么用呢?”
少正卯与孔子同处于一个时代。孔子的学生曾经多次受到少正卯言论的诱惑,而离开学堂到少正卯那里去听讲课,导致学堂由满座变为空旷。于是到了孔子做大司寇的时候,就判处少正卯死刑,在宫门外把他杀了。子贡向孔子进言说:“少正卯是鲁国名望很高的人。老师您杀了他,会不会有些不合适啊?”孔子说:“人有五种罪恶,而盗窃与之相比还算好的行为:第一种是心思通达而为人阴险,第二种是行为乖僻反常却固执不改,第三种是言辞虚伪无实但却十分雄辩并能动人心,第四种是所记多为怪异之说但是却旁征博引,第五种是顺助别人之错误还为其掩饰辩白。一个人如果有这五种罪恶之一,就难免被君子所杀;而少正卯同时具备这五种恶行。正是小人中的奸雄,这是不可不杀的。”
评译
因此,齐国没有懒惰之民,并始终没有沦为弱小的国家。韩非《五蠹》中所讲论的学说就是以此为本的。
如果小人没有过人的才干,就难以祸乱国家。如果小人有才能但愿意接受君子的指挥,那么未尝就对国家没有好处,而君子也不应该一概摒弃他们。可是少正卯煽动迷惑年轻人,甚至连孔子的弟子也不能幸免,几乎要胜过孔子,孔子还能和他同朝共事吗?孔子狠下杀手,不只阻止了当时因口才雄辩而扰乱政局的状况,也为后世以学术作为借口摒除异己祸乱国家者树立了“榜样”。
夸夸其谈的人往往徒具虚名却无实用。少正卯看上去像有才能堪大用,实际上并不可用。一般的奸佞小人,贤明的君主就能够发现并杀了他,然而对于一些所谓的名人隐士,只有大圣人才能认识到其该死的理由。唐朝萧瑀对佛教很痴迷,唐太宗就命令他出家为僧。唐玄宗开元六年,河南参军郑铣阳、河南郡丞郭仙舟纷纷献陈情。玄宗下诏说:“看你们诗中的意思是崇奉道教的,这种思想不切合实际所需,那就依着你们个人的喜好吧。”免去他们的官职做了道士。这种做法和圣人的行事正相吻合。如果让那些痴迷佛、道的人都出家做和尚道士,那么士大夫学习异端邪说的事情就可以消失了。
注释
①太公望:吕尚,名望,助周武王灭商,被封于齐,为齐国始祖,故称太公。
②弃民:不可教训应该抛弃的人。
③三盈三虚:指孔子的门徒多次被少正卯的讲学吸引走了。
④两观之下:指宫门之前。
⑤壬人佥士:奸佞之人。
⑥匦:方匣。唐时设匦于朝堂,凡臣民有冤状及匡正补过、进献赋颂的,都可以投状于匦中。
⑦敕:皇帝的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