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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诗书

作者:洪迈

  逸《书》、逸《诗》,虽篇名或存,既亡其辞,则其义不复可考。而孔安国注《尚书》,杜预注《左传》,必欲强为之说。《书》“汨作”注云“言其治民之功”,“咎单作《明居》”注云:“咎单,主土地之官。作《明居》,民法”,《左传》“国了赋辔之柔矣”注云“义取宽政以安诸侯,若柔辔之御刚马”,如此之类。予顷教授福州日,林之奇少颖为《书》学谕,讲“帝厘下土”数语,曰:“知之为知之,《尧典》《舜典》之所以可言也;不知为不知,《九共》、《槁饫》略之可也。”其说最纯明可嘉,林君有《书解》行于世,而不载此语,故为表出之。

参考翻译

译文
  散失的《 尚书》 、散失的《 诗经》 ,虽然有些篇名留存着,但既然它的内容亡佚了,那么它的意义就不再能够考证了。可是孔安国注《 尚书》 ,杜预注《 左传》 ,一定要想给它们作出解释。《 尚书》 的“泪作”,孔安国注释说,“这是说他治理百姓功劳”, “咎单作《 明居》 ”,注解说:“咎单,是管理土地的官,写了《 明居》 ,是关于民法的”,《 左传》 中“国子赋髻之柔矣”,杜预注解道:“它的意义在于,要用宽松的政治来使诸侯安定,就象柔软的缓绳驾驭刚烈的骏马一样。”象这一类的很多。我不久前在福州任儒学教授时,林之奇(字少颖)做了《 尚书》 学的教谕,在讲“帝厘下土”几句的时候,他说:“知道就是知道, 这就是《 尧典》 、《 舜典》 可以解说的道理;不知道就是不知道,《 九共》 、《槁饫》 略去它也是可以的。”这种观点是最精纯明白值得表彰的,林之奇有《 书解》 流行在社会上,可是没有写上这几句话,因此我为他发表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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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赏析

作者介绍

洪迈    洪迈(1123——1202),南宋饶州鄱阳(今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人,字景卢,号容斋,又号野处。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学士、资政大夫、端明殿学士,副丞相、封魏郡开国公、光禄大夫。卒年八十,谥“文敏”。配张氏,兵部侍郎张渊道女、继配陈氏,均封和国夫人。南宋著名文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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