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洪迈
《诗》《二雅》及《颂》前三卷题曰:“某诗之什。”陆德明释云:“歌诗之作,非止一人,篇数既多,故以十篇编为一卷,名之为什。”今人以《诗》为篇什,或称誉他人所作为佳什,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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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迈(1123——1202),南宋饶州鄱阳(今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人,字景卢,号容斋,又号野处。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学士、资政大夫、端明殿学士,副丞相、封魏郡开国公、光禄大夫。卒年八十,谥“文敏”。配张氏,兵部侍郎张渊道女、继配陈氏,均封和国夫人。南宋著名文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