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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告命

作者:洪迈

  唐人重告命,故颜鲁公自书告身,今犹有存者。韦述《集贤注记》,记一事尤著,漫载于此:“开元二十三年七月,制加皇子荣王已下官爵,令宰相及朝官工书者,就集贤院写告身以进,于是宰相张九龄、裴耀卿、李林甫、朝士萧太师嵩,李尚书暠,崔少保琳、陈黄门希烈,严中书挺之,张兵部均,韦太常陟,褚谏议庭诲等十三人,各写一通,装缥进内,上大悦,赐三相绢各三百匹,余官各二百匹。”以《唐书》考之,是时,十三王并授开府仪同三司,诏诣东宫、尚书省,上日百宫集送,有司供帐设乐,悉拜王府官属,而不书此事。

参考翻译

译文
  唐人最看重任官的凭证,所以颇真卿自已写的任官的凭证,今天还保留着。韦述《 集紧注记》 记载一个事尤其明了,随便记在这里:“唐玄宗开元二十三年七月,朝廷封皇子荣王以下诸王的官爵,命令宰相和朝中官员书法好的,去集贤院写任官的凭证呈上,于是宰相张九龄、裴耀卿、李林甫、朝士萧太师嵩,李尚书暠,崔少保琳、陈黄门希烈,严中书挺之,张兵部均,韦太常陟,褚谏议庭诲等十三人,各写一道,装裱进上,玄宗非常喜欢,踢给三位宰相绢各三百匹,其余官员各二百匹。”取《 唐书》 考察,当时,十三王子都授予开府仪同三司,命令他们去东宫、尚书省一进上任官凭证。那天,百官奉送,有关官员设帷帐音乐,都任命为王府的官属。但没有记载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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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赏析

作者介绍

洪迈    洪迈(1123——1202),南宋饶州鄱阳(今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人,字景卢,号容斋,又号野处。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学士、资政大夫、端明殿学士,副丞相、封魏郡开国公、光禄大夫。卒年八十,谥“文敏”。配张氏,兵部侍郎张渊道女、继配陈氏,均封和国夫人。南宋著名文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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