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古文典籍 > 战国策 > 战国策.严氏为贼

严氏为贼

作者:刘向

  严氏为贼,而阳竖与焉。道周,周君留之十四日,载以乘车驷马而遣之。韩使人让周,周君患之。客谓周君曰:“正语之曰:‘寡人知严氏之为贼,而阳竖与之,故留之十四日以待命也。小国不足亦以容贼,君之使又不至,是以遣之也。’”

参考翻译

译文

  严遂谋杀了韩相侠累,阳竖参与其事。事后阳竖逃亡,经过东周,东周君收留了他,让他住了十四天,以后用四匹马拉的车子把他放走了。韩国派人责问东周君,东周君因此忧虑不安。有人对东周君说:“您就直截了当、毫不隐讳地对韩国使臣说:‘我本来是知道阳竖参与了严遂的谋杀事件的,所以把他留了十四天,等待贵国的指示。我们国小力弱,怎能违抗贵国,接纳杀人凶犯呢?可是,贵国的使臣又不来,所以就把他放走了。’

点击查看详情

参考赏析

作者介绍

刘向    刘向(约前77—前6) 原名更生,字子政,祖籍沛郡(今属江苏徐州)人。西汉经学家、目录学家、文学家。刘向的散文主要是秦疏和校雠古书的“叙录”,较有名的有《谏营昌陵疏》和《战国策叙录》,叙事简约,理论畅达、舒缓平易是其主要特色。

备案号:闽ICP备2021007274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