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古诗
好诗词
诗人
名句
诗歌
藏头诗
打油诗
典籍
类型
诗经
励志
古文观止
端午节
豪放
柳树
写马
战争
读书
写景
儿童
小学文言文
古诗十九首
田园
月亮
唐诗三百首
中秋节
咏物
七夕节
朝代
先秦
两汉
魏晋
南北朝
隋代
唐代
五代
宋代
金朝
元代
明代
清代
形式
诗
词
曲
辞赋
文言文
作者
苏曼殊
陈陶
王安国
方孝孺
释敬安
诸葛亮
仲殊
完颜璹
虞姬
刘子玄
潘纬
李怀远
隐峦
丁注
段怀然
当前位置:
首页
>
典籍
>
贞观政要
>
论刑法
> 论刑法评析
评析
刑罚的本意,在于惩治罪恶,鼓励善行。因此,刑罚不在轻重,重要的是能够起到教化大众的目的。太宗慎用刑法,无偏无私,对死刑判决尤其谨慎。贞观年间,用刑宽大公平,监狱几乎闲置不用。
备案号:
闽ICP备2021007274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