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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以《攻战》为题,旨在阐述采用进攻方式作战时所应掌握的原则。它认为,进攻作战是以“知彼”为前提条件的。就是说,一旦了解到敌人有被我打败的可能时,就要不失时机地向敌人发动进攻,这样作战没有不胜。本篇引自《孙子兵法·形篇》的“可胜者,攻也”句,意思是说,敌人有可能被战胜的时候,就应果断采取进攻战。显而易见,本篇以孙子的论述为理论依据,不仅从力量对比上阐明了进攻作战所应具备的条件,而且从作战时机上阐明了发动进攻的时机选择问题。这无疑是对孙子思想的弘扬,值得肯定。东汉建安十九年(公元214年)五月,孙权率军同曹操争夺皖城之战,就是体现进攻作战原则的一个战例。当时,曹操派遣朱光率军屯驻皖城,并“大开稻田”作持久打算。孙权在吕蒙的积极建议下,亲率大军前来进攻,企图夺取皖城。他在召集诸将研究计策时,“诸将皆劝作高垒”,采取长围久困之策。唯独大将吕蒙却主张乘敌城备“不甚固”、外援未至以及雨季水涨未落之前,“以三军锐气,四面攻之”,这样,既能乘敌城防空虚而迅速拔城,又能乘水涨未落而顺利于水上还军。吕蒙认为,只有采用进攻战才能达成全胜之功。孙权听后欣然采纳了他的建议,不失时机地向皖城发动了进攻,结果只在吃顿饭的功夫,就攻克了皖城,并迫使曹操援军不得不回撤。